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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发[1997]47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1997-08-22 00:00:00    点击: 44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三资"企业代扣营业税是否需要同时代扣附税问题的请示>(大地税函[1997]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随同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按营业税的征收规定办理.即营业税条例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营业税的同时,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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