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增值税

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25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2-12-15 17:29:00    点击: 557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等防伪措施。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和鉴别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12月15日
 
  • 上一篇:关于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
  • 下一篇:关于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的公告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