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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进口农药(成药和原药)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3]75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时间:2003-03-28 11:19:00    点击: 361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2002年、2003年农药(成药和原药)的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2002年已征收的进口农药(成药和原药)税款不再退还。
  二、2003年对进口农药(成药和原药)暂按法定增值税率征收保证金。
  请通知各地海关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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