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营业税

关于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12]9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2-03-27 08:58:59    点击: 4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部分纳税人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提供服务形式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夏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南现代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亿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首脑美容美发艺术有限公司、芒果网有限公司等12家赞助企业及其关联机构向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提供服务形式赞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劳务, 属于无偿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前文所称“关联机构”和“服务形式赞助”,是指上述赞助企业与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签订的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赞助协议中明确的关联机构和赞助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 上一篇: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向第16届亚洲运动会提供服务赞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