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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关于核定长白山(悦)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税总函[2014]85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4-03-13 18:50:56    点击: 5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3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对2个牌号规格卷烟调整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2.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2月24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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