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 诚信经营
  • 宏大理想创出蓝图
  • 企业税务解决专家
  • 诚信经营
  • 宏大理想创出蓝图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相关经济贸易法规

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科高函[2014]16号 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高新司、教育部科技司 时间:2014-03-12 19:34:02    点击: 421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为更好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免税资格审核的国家大学科技园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实本园区财务、场地、在孵企业等信息。完整填写“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负责对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4年3月20日之前将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确认表”(附件2)和本地区所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报表”汇总后上报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
  三、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对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提供的免税名单进行确认,并抽查复核。
  四、凡在免税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一经发现除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处罚外,还将取消其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高新司:刘志春 010-58881566
  联系地址:北京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电子邮件:gxs_gyfzc@most.cn
  教育部科技司:张建华 010-6609209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电子邮件:gxc7937@moe.edu.cn

  附件: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请表
  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确认表
  3.《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8号

                                         科技部高新司 教育部科技司
                                                   2014年3月4日

    附件:点击下载

 

 
  • 上一篇: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 下一篇: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