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税收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纳税信息“一户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4]529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4-04-29 00:00:00    点击: 3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系统整合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实现纳税人信息的“一户式”管理是信息资源整合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户式”管理的核心是将征管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等在数据层进行整合,将分散在各个不同系统、不同业务模块中的查询功能按照“一户式”的要求进行整理、筛选、归并,实现对纳税人信息 “一户式” 查询、管理和存储。? 
  实现纳税人信息的“一户式”管理,一是满足基层税务机关人员执法的需要,使基层税务机关人员能够全面、快速和准确地查询出纳税人的有关涉税信息,为基层执法服务。二是满足税务管理机关管理工作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涉税活动进行监控,提供查询分析服务。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尽快在税务系统内推行“一户式”管理的相关工作。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户式” 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一户式” 管理实施方案的实现与征管系统密切相关,因此按照各地征管系统的使用情况,总局将“一户式” 管理实施方案分为以下三种:? 
  (一)基于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原CTAIS)升级改造的“一户式”管理方案(方案一)? 
  方案一主要为即时查询,适用于运行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原CTAIS)、数据量相对较小、以地市级集中处理数据的税务机关。该方案采取直接访问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原CTAIS)、增值税管理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的生产库的模式实现查询。各地在选择时应以不影响前述应用系统的生产效率为原则。? 
  (二) 基于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的“一户式”管理方案(方案二)? 
  方案二适用于使用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原CTAIS)、数据量相对较大、以省级(单列市或大的地市)集中处理数据或各地自行开发的征管系统、数据集中度较高(省级或大的地市)、数据结构与总局统一的数据结构规范差距不大的税务机关。该方案采用查询机和生产机分离的方式,实时或定期进行数据同步。 
  (三) 基于各地征管系统升级改造的“一户式”管理方案(方案三) 
  方案三适用于各地使用自行开发的征管系统、数据集中度较低(地市或区县)的税务机关。该方案需要各地按照总局制定的业务需求和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实现“一户式”管理。?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方案,并在5月12日之前,将确定的方案上报总局备案,以便总局分类指导。? 
  二、推行“一户式”管理的时间安排? 
  对于选用方案一的税务机关,“一户式”管理系统由总局统一修改完善,各地应按照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原CTAIS)的升级程序完成“一户式”管理补丁的安装。选用该方案的税务机关须在5月15日之前作好准备工作。? 
  对于选用方案二的税务机关,在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的“一户式”管理系统的基础上,5月30日之前完成系统部署工作。 
  对于选用方案三的税务机关,各地按照总局下发的业务需求、技术标准和规范,尽快完成“一户式”管理系统的部署工作。 
  各地税务机关在落实“一户式”管理工作时,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要对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稽核系统和出口退税系统进行相应的升级或打补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支持网站“一户式”管理栏目)。? 
  为落实该项工作,总局将适时对各地“一户式”管理的部署工作进行检查。 
  三、为保证现有应用系统的安全,各地税务机关在实施“一户式”管理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总局有关系统安全的规定和方案中安全的要求执行。? 
  四、业务需求、技术标准和规范? 
  总局下发的业务需求、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信息“一户式”管理业务需求(见附件)。? 
  (二)国家税务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数据结构技术规范,包括综合征管信息、防伪税控信息、专用发票稽核信息和出口退税信息(见附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抽取方案(见附件)。? 
  (四)国家税务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环境准备说明书(见附件)。? 
  (五)防伪税控系统“一户式”管理技术文档(见附件)。 
  (六)稽核系统“一户式”管理技术文档(见附件)。? 
  (七)出口退税系统“一户式”管理技术文档(见附件)。 
  (八)“一户式”管理工作方案(见附件)。? 
  五、“一户式”管理的培训? 
  对于选用方案二(或方案三)的税务机关,总局将在近期举办有关“一户式”管理的技术培训班。有关培训的详细情况,总局将另行通知。? 
  六、“一户式”管理的技术支持? 
  为做好“一户式”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总局将在技术支持网站建立“一户式”管理栏目,各地可通过该网站得到与“一户式”管理系统有关的所有信息。技术支持网站的地址为:?HTTP://130.9.1.116/yhsgl。?? 
  总局将在5月10日前将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原CTAIS)的升级程序放到“一户式”管理技术支持网站上。? 
  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将在系统培训完以后放到技术支持网站上。? 
  如遇问题,请与总局(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杨慧平  010-63417627? 
           柯 琥  010-63417638 
  附件:1.纳税信息“一户式”管理的业务需求? 
  2.国家税务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数据结构技术规范? 
  3.国家税务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抽取方案? 
  4.国家税务总局综合数据管理系统运行环境准备说明书? 
  5.防伪税控系统“一户式”管理技术文档? 
  6.稽核系统“一户式”管理技术文档? 
  7.出口退税系统“一户式”管理技术文档? 
  8.“一户式”管理工作方案? 
  (附件发电子文件) 
  
 

 
  • 上一篇: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启动时间问题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