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税收征收管理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0]99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时间:2000-10-13 00:00:00    点击: 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下发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清理纠正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并按国务院的要求,及时上报了清理情况和处理意见。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地区已基本停止或取消了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但是,也有少数地区贯彻国务院决定不够坚决,个别地方甚至仍然在出台新的先征后返政策。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0]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集中税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地方擅自对税收实行先征后返的危害,继续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清理纠正地方自行越权制定的先征后返政策。各地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要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保留。今后要严格执行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各地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自行制定出台新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本通知下发后,中央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各地区也要继续按照国发[2000]2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三、对各地自行出台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仍未自行纠正的,一经查出,中央将严格执行扣减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等措施。 
    四、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保持股市相对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各地采取的对上市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即对地方实行的对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实征15%)的优惠政策,允许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并提前予以公示。从2002年1月1日起,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 

 
  •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