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税收征收管理

财政部关于干部、职工检举税务违章案件同意提给奖金的函

发文文号:[0]0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时间:1980-03-21 00:00:00    点击: 636

  你省税务局苏财税(80)26导报告提出:我部(78)财税字第130号通知规定群众检举工商各税的违章案件可以发给奖金,但对干部、职工检举的一般不提给奖金,这不利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护税积极性,建议比照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财政部最近颁发的《关于对检举投机倒把活动有功人员奖励的试行办法》的规定,对检举工商各税违章案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干部、职工在内,除了税务干部以外,都可以按照规定发给奖金。经我部研究,同意试行。请即研究办理。  

 
  • 上一篇:财政部关于修订代征手续费提取办法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 下一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退休的税务干部检举税务违章案件提奖问题的复函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