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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37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时间:2020-08-20 11:18:00    点击: 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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