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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13]69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时间:2013-12-02 10:03:41    点击: 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人保慈善基金会
  4、心平公益基金会
  5、智善公益基金会
  6、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7、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8、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9、增爱公益基金会
  10、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
  11、东风公益基金会
  12、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13、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14、安利公益基金会
  15、华鼎国学研究基金会
  1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17、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18、亿利公益基金会
  19、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20、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21、中国益民文化建设基金会
  22、鲁迅文化基金会
  23、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4、周培源基金会
  25、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26、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27、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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