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6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0-08-19 10:48:53    点击: 3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二、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条款失效】
  •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