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2]69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2-05-27 11:41:00    点击: 382

  为推动外贸出口持续增长,经国务院批准,企业2002年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贴息和纺织品、服装、鞋、箱包、玩具、机电、高新技术七类商品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增加贴息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继续按财税[2001]1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屋抵顶地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