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关于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教财厅[2018]1号 发文单位: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时间:2018-06-28 14:35:27    点击: 59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尚未完成电子注册的学历学位继续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相关服务所需经费由财政按规定保障。
  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严格遵照执行,做好工作衔接,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平稳过渡。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6月15日
 
  • 上一篇: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
  • 下一篇:关于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的公告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