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佛发改收[2016]11号 发文单位: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时间:2016-04-11 16:05:09    点击: 361

  附件查看。


 
附件下载
佛发改收〔2016〕11号
 

 
  • 上一篇: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下一篇: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