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关于印发《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15]18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时间:2015-12-11 09:18:33    点击: 320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商品期货市场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使财务报表更好地反映企业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促进企业利用商品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附件:点击下载

 
  • 上一篇:关于核发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下一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