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其他法规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发文文号:发改委令[0]26号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15-06-19 09:59:34    点击: 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为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决定:
  一、废止《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
  二、对4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

  附件: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附件:点击下载

                                         主任:徐绍史
                                         2015年5月30日

 
  • 上一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的批复
  • 下一篇: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