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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调整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2015]6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时间:2015-05-27 17:19:42    点击: 3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决定将财政部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现予公布(见附件)。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严格规范政府内部审批行为,明确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财政部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附件:点击下载.rar

                              财政部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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