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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4号--关于公布世界海关组织归类决定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24号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时间:2012-05-29 16:43:39    点击: 400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顺利执行,根据《协调制度公约》的有关规定及世界海关组织的要求,海关总署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年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
  商品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世界海关组织2010至2011年商品归类决定) .rar

海关总署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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