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进出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15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时间:2024-11-15 16:18:00    点击: 79

 

现就调整铝材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

1.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pdf

     

2.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11月15日

 
  • 上一篇: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