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进出口税收政策

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税委会公告[2023]6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时间:2023-05-25 10:59:33    点击: 393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0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pdf.pdf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 上一篇:关于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率的公告
  • 下一篇:关于延续执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