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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收政策

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18]93号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时间:2018-09-05 09:47:00    点击: 59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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