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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收政策

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17号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时间:2015-05-07 15:05:27    点击: 409

    根据成品油经营和管理实际,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关于停止保税区、保税油库成品油转口业务的通知》(署监〔1998〕238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商务部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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