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进出口税收政策

关于修订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6号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时间:2015-03-16 09:28:26    点击: 406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我国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的规定,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编制了我国2012年版《税则注释》,并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后,世界海关组织对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进行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已发布的修订内容,同步调整了我国2012年版《税则注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4.
  现予以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一期)
  2.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
  3.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三期)
  4.2012版《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四期)

   附件:点击下载.rar

                              海关总署
                              2015年3月11日

 
  •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出口货物征税计征汇率适用日期问题的公告
  • 下一篇: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