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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收政策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税委会[2012]4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时间:2012-03-22 11:32:41    点击: 373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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