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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税收政策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7号(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67号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时间:2006-11-15 10:03:26    点击: 3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国政府海运协定》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03年8月17日起,对巴哈马籍船舶适用优惠船舶吨税税率。此前已征吨税准予按本公告规定予以调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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