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字[1998]1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1998-04-27 00:00:00    点击: 39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执行。 

 
  •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场职工个人提供农用机械服务取得所得延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