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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9号--关于利比里亚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9号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时间:2016-02-16 10:38:06    点击: 7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2月14日起,对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实施期限为3年。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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