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车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国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流便函[2005]8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5-01-20 00:00:00    点击: 48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列》第九条第三款“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的规定,经总局审核确认,下列178种国产车辆型号属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详见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在过渡期本通知作为各地车购办办理免税事宜的依据,作用同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免税车辆照片请在总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免税图册, 地址下载)。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

    附件链接: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

 
  •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重新核发免征车辆购置税明细表的函
  •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应急通信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