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

发文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16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0-04-20 16:15:00    点击: 69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rar
 
 
  • 上一篇: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 下一篇: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二批)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