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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发文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11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20-03-12 16:58:00    点击: 7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2. 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1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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