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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

发文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45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8-09-17 14:27:00    点击: 52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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