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告的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打造“互联网+税务”,推进办税便利化,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广东省国税局根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功能开发和应用情况,编制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1.0版,自2018年2月28日起在全省实施并在广东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公布。结合《清单》(1.0版)的实施情况和工作实际,广东省国税局对其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1.1版(见附件),为让纳税人及时全面了解《清单》(1.1版)的内容,特进行更新发布并进行通告。
二、通告的依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根据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并完善至1.1版。
三、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1.1版)范围内事项,可通过注册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www.etax-gd.gov.cn/)进行网上办理。符合法定办理条件且上传资料完整、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结合“邮寄送达”等方式,实现《清单》(1.1版)范围内的事项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程办理,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领取文书、资料。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上传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全程网上办”。《清单》(1.1版)共有税务登记类、税务认定类、发票办理类、申报纳税类、优惠办理类、证明开具类等6大类86个事项。
四、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的具体操作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内容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省国税局将根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相关信息化系统的功能更新,动态调整“全程网上办”清单内容,并逐步发布纳税人端的具体操作指引。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广东省国税局网站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