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原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您知道吗?
情形
| 是否申报个税
| 如何缴纳税款
| 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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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 是
|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 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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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
|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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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例说明
2024年5月,某企业与小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向小许支付了一次性补偿金25万元,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8万元,该企业在扣缴小许的个人所得税时,小许应该就该项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24万元(8*3),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万元(25-24),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因此,按照上述规定,该企业在扣缴小许的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3%,小许应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3%=300元。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二、问题解答
问:分次发放的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还能享受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答:若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分次发放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可合并按照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方法计算税款。合并时更正申报。
问:个人取得破产企业发放的安置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