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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需要缴纳税款吗?

时间:2024-12-02 17:17:32    点击: 36

 

员工与原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您知道吗?

情形

是否申报个税

如何缴纳税款

文件依据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一、举例说明

2024年5月,某企业与小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向小许支付了一次性补偿金25万元,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8万元,该企业在扣缴小许的个人所得税时,小许应该就该项一次性补偿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24万元(8*3),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1万元(25-24),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因此,按照上述规定,该企业在扣缴小许的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3%,小许应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3%=300元。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二、问题解答

问:分次发放的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是否还能享受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答:若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分次发放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可合并按照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方法计算税款。合并时更正申报。

问:个人取得破产企业发放的安置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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