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时间:2021-03-23 16:53:51    点击: 537
问: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 上一篇: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
  • 下一篇: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能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