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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时间:2020-10-15 10:21:34    点击: 634
     问:纳税人应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答:我市纳税人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选择在网上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也可以携带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网上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通过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由投资人或业主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上自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理申报:可由本单位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顶部“生产经营”进入申报模块,点击左边工具栏的“预缴纳税申报”等进入相关申报缴款界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业主或投资人可以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申报表填报。
 
  注意: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四种方式办理税款缴款。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三种方式办理税款缴纳。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除网上申报方式外,您也可以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办理资料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各办税服务厅地址请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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