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签订市场调查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时间:2020-09-27 16:12:49    点击: 1197
    问:签订市场调查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市场调查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 上一篇:8月新入职的大学毕业生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减除费用怎么确定?
  • 下一篇:出口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申报退(免)税?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