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股权转让,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税目可以填写“股权转让款,税率***”吗?

时间:2020-05-21 14:58:01    点击: 577
   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股权转让,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税目可以填写“股权转让款,税率***”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一、(三)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纳税人发生的股权转让属于金融商品,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上一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二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
  • 下一篇:居民个人在当月分类所得中应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追补扣除吗?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