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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咨询

企业无偿给员工提供停车位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间:2019-09-06 14:52:46    点击: 526
     问:企业有偿取得停车位使用权后,无偿让渡给职工集体使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于企业无偿给员工提供停车位使用权的问题,主要是看停车位的使用者是否有确定性,如无确定性,属于集体共同使用,可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有确定性,则应作为个人福利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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