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个人购买新能源车辆,享受车船税优惠的时间如何认定?

时间:2019-08-23 15:47:39    点击: 474
      问:个人于2014年9月购买新能源车辆,车辆型号未列入第一、二批名单中,但在2015年9月11日公布的第三批名单里面,今年是否可以享受车船税免税政策?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财税〔2018〕74号文第七条“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自新《目录》公告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的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时间)在新《目录》公告之日以后,并且汽车车型在新《目录》中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 上一篇:行政事业单位折旧到底应该怎么提?
  • 下一篇: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金额如何填写相关申报表?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