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取得专票逾期未认证抵扣增值税业务怎么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 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事项由省税务局核准。允许继续抵扣的客观原因类型及报送资料等要求,按照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执行。
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3.7.1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申请 〔三、附报资料〕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2份;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1份;3.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1份;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纳税人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1份;5.第三方证明或说明1份。……
因此,如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抵扣,您可参考文件执行,如属于购买方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专用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可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否则,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处理事宜您可参考上述办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