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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时间:2019-05-23 15:03:37    点击: 468
      问:纳税人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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