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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份数限制?

时间:2019-03-14 16:26:31    点击: 424
      问: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份数限制?
  答: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税函〔2018〕115号)规定:“二、提交资料
  ……
  (三)申请代开发票的次数
  每位自然人每月申请代开发票的次(份)数累计不得超过3次,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期间内累计不得超过24次。申请人本月申请代开次数和累计销售额应填写在《申报单》的“备注栏”中。受理单位核对或查询代开发票次数信息,已达到上述次数的不予受理。”
  因此,每位自然人每月申请代开发票的次(份)数累计不得超过3次,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期间内累计不得超过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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