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1年吗?

时间:2018-11-19 11:20:40    点击: 358
    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从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 
    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还在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天(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也就是说360日是自然天数,包含节假日。对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认证期还是180天。
 
  • 上一篇:享受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具体有哪些?
  • 下一篇:通用机打发票要怎样作废呢?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