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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号之后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时间:2018-11-08 17:28:48    点击: 359
     问:2018年5月1号之后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规范>的通知》(闽国税函〔2018〕166号)规定:“一、业务描述
  ……
  (二)不可申请办理转登记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登记于2018年5月1日后的一般纳税人。
  ……”
  因此,2018年5月1号之后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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