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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书面合同是否不用缴纳印花税?

时间:2018-10-10 16:32:00    点击: 466
    问:印花税属于行为税,那么是否我公司只要不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印花税就不用缴?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根据上述规定,印花税应税合同需要结合《合同法》来进行认定,只要是实质上是合同,且为列举的合同类型,都需要缴纳印花税,而不论其具体形式是不是签订了正式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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