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单位组织员工体检,支付的体检费员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间:2018-10-09 16:37:00    点击: 440
    问:单位组织员工体检,并统一向体检单位支付体检费,体检支出由单位统一核算,未发放到个人名下,这类福利员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所得税司叶霖儿副司长解答: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上一篇:新注册的公司是否能直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 下一篇:不签订书面合同是否不用缴纳印花税?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