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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印花税优惠何时能享受?

时间:2018-09-27 16:52:00    点击: 376
   问:2018年设立新账时,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能否享受财税〔2018〕50号文的印花税优惠规定?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启用的账簿才能享受印花税优惠。贵公司在2018年1月启用新账,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资金账簿应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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