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企业为员工租房发生的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时间:2018-08-15 12:26:00    点击: 386
     问:我公司为吸引人才,制定了为员工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以提高员工待遇的政策。那么,为员工租房的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目前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费用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公司直接向员工发放住房补贴;
  2、公司租房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
  3、个人租房凭租房发票到公司报销。
  不同形式下处理方法不同:
  1.公司为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公司为员工租房取得抬头为公司发票的租房支出、员工凭公司抬头发票报销的租房支出均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计入公司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2.如果公司向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并符合以下原则的:①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②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③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④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⑤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可将发放的住房补贴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3.员工取得抬头为个人的租房发票,公司凭该发票为其报销租房支出,不能列入职工福利费,该支出属于与企业无关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 上一篇:网上销售货物,电子订单是否缴印花税?宁夏税务7月12366热点问题
  • 下一篇:最近关于发票的热点有哪些?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