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0757-83813050
关键字检索:
文号检索:
企业咨询

文化创意企业农村和城市地区都放电影,如何缴纳增值税

时间:2018-08-09 11:50:00    点击: 424
    文化创意企业农村和城市地区都放电影,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第一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贵公司应区分农村电影放映收入与城市电影放映收入,前者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后者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 上一篇:已满五年未使用应缴税的政府补助是否可以用于弥补亏损?
  • 下一篇: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是否需要作为应税收入?
  • 关注宏创微信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22  佛山市宏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深村大道56号万润经联大厦A座1505-1511室  E-mail:fshctax@vip.163.com

    咨询电话:0757-83813050  传真:(0757)83839227

    备案序号:粤ICP备2022108326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D0140

    去眼袋